青岛北方农商干海参(GHS)商品要素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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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产品名称】:干海参(GHS);
2. 【最小购销量】:1批(100g);
3. 【购销服务费】:单边1元/批;
4. 【最小变动价格单位】:1元/批;
5. 【当日报价限幅】:不超过上一购销日结算价的±8%;
6. 【单笔最大下单量】:2000批;
7. 【单个购销商最大订货量】:2000批;
8. 【商品最大订货量】:200万批;
9. 【购销订金】:预付货款40元;
10.【购销时间】:每周一至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日间:09:30-11:30,13:30-16:00,晚间:18:30-20:30;
11.【交付申报时间】:每个购销日;
12.【实物交付价格】:交付申报购销日的结算价;
13.【交付服务费】:1元/批;
14.【提货量】:最小实物交付申报量:1批,最大实物交付申报量:1000批(仅支持购入方提货);
15.【提货方式】:采购方提货;
16.【代办发运】:地区不同,运费不同,运费由买方承担;
17.【持仓期限】:自然周最后一个购销日未及时提交交付申报或自行转让,则按照当日收盘价进行平仓;
18.【风险控制】:
1.昨日可用资金为负,且在开市30分钟内尚未补齐资金的执行风险释放;
2.单笔订货亏损超过预付货款金额80%的执行风险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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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北方干海参(GHS)交付质量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干海参的质量标准、检验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通过电子购销平台交易、
交付的干海参,在电子购销平台以外交易或交付的干贝不适用本标准。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
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适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适用下列标准最
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2733 鲜、冻动物性水产品卫生标准
GB 3097 海水水质标准
GB/T 5009.3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T 5009.5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
GB/T 5009.7 食品中还原糖的测定
GB 5461 食用盐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0144 动物性水产干制品卫生标准
GB/T 27304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水产品加工企业要求
NY 5328 无公害食品 海参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SC/T 3011-2001 水产品中盐分的测定
SC/T 3016-2004 水产品抽样方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 第 75 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农业部公告第 235 号 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3 要求
3.1 原辅材料
3.1.1 鲜活刺参:质量符合 GB2733 的规定。
3.1.2 加工用盐:应符合 GB5461 的规定。
3.1.3 食品添加剂:仅允许使用食盐,不允许使用其他食品添加剂。
3.1.4 加工用水:加工用水应为饮用水或清洁海水。饮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
清洁海水应符合 GB 3097 中一级海水的规定。
3.2 加工要求
生产人员、环境、车间及设施、生产设备及卫生控制程序应符合 GB/T 27304 的规定。
3.3 规格
干海参规格按个体大小划分,以每 500g 所含海参的数量确定规格,同规格个体大小应
基本均匀,单位重量所含的数量应与标示规格一致。
3.4 感官要求
干海参的感官要求见表 1。
项目 特级(纯干) 一级 二级 三级品
色泽 黑褐色、黑灰色或灰色,色泽较均匀
气味 海参特有的气味,无异味
外观
体形肥满,刺参棘挺
直、整齐、无残缺,个
体坚硬,切口整齐,表
面无损伤,嘴部无石灰
质露出
体形饱满,刺参棘挺直、
较整齐,个别有残缺,
个体坚硬,切口较整齐,
嘴部基本无石灰质露出
体形较饱满,刺参棘挺
直,个别有残缺,嘴部有
少量石灰质露出
杂质 无外来杂质
复水 体形肥满,肉质厚实,体形饱满,肉质厚实,体形较饱满,肉质较厚后 弹性及韧性好,刺参棘
挺直无残缺
刺参棘挺直、较整齐,
个别有残缺
实,刺参棘挺直,个别有
残缺
3.5 理化指标
干海参理化指标的规定见表 2。
项 目 特 级 一 级 二 级 三级品
蛋白质, % ≥60 ≥55 ≥50 ≥40
水分, % ≤15
盐分, % ≤12 ≤20 ≤30 ≤40
水溶性还原糖,
g/100g
≤1.0
复水后干重率, % ≥65 ≥60 ≥50 ≥40
含砂量, % ≤1.5 ≤2.0
3.6 净含量
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 第 75 号的规定。
3.7 污染物
污染物指标应符合 GB 10144 的规定。
3.8 兽药残留
兽药残留限量指标应符合农业部公告第 235 号的规定。
4.试验方法
具体检验方法和检验规则以《SC/T3206-2009 干海参》中规定的方法为准。
5.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5.1 标签
销售包装的标签必须符合 GB7718 的规定。标签内容包括:产品名称、等级、产品标准代号、生产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净含量、生产日期、质保期等。
5.2.包装
本品采用纸箱、木箱、纺织袋等包装,内衬食品包装用塑料袋,内容物用食品用塑料
袋(或其他防潮的食品包装材料)、纸盒等分装,包装必须牢固、严密。
5.3.运输
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卫生、防雨、运输中防止受潮、日晒、虫害及有害物质的污染和
其他损害,装卸时应注意防止器械损伤。
5.4.贮存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的库房中,防止受潮、日晒、虫害、有害物质的污染及其他
损害。炎热季节应贮存于 10℃一下冷藏库中;本产品保质期为一年。
6.附注
6.1.本标准参照《SC/T 3207-2018 干贝》而制定。
6.2.本标准最终解释权归属青岛北方化工品交易市场有限公司所有。